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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定 軍    實習記者 張淼淼 北京報道
  違法企業將變成過街老鼠。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多個部委正在制定違規、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
  其中國家質檢總局目前正在抓緊制定質量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預備將存在著主觀故意,嚴重違反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生產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
  國家食藥總局也在抓緊出台“黑名單”的管理制度,預備對嚴重失信的信息以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和“黑名單”信息對外公開。
  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外資局局長馬夫透露,中央各個部委都在制定與自己行業管理相適應的“黑名單”制度,而且在國家發改委的牽頭下,工商總局也在構建這樣一個聯合懲戒的機制。
  “相信隨著我們聯合機制的推進,誠信建設會有一個新的局面,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一定會形成。”他在9月2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說。
  多部門實施企業黑名單制度,是國家實施簡政放權改革、降低創業門檻、強化事後監管措施的一個表現。今年1-8月,全國新登記註冊市場主體800多萬戶,其中3-8月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新登記註冊企業同比增長61%。
  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在部分地區實施了企業年度報告公示的試點,要求企業向社會公示經營信息。其中湖北、遼寧企業選擇自願公示的企業分別占到總數的百分之二三十。
  而未來沒有公示的有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3年不公佈的將納入嚴重違法企業名錄,即黑榜,並向全社會公佈。這項制度從下周的10月1日起,將在全國正式實施。
  清華大學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天濤認為,企業黑名單制度是政府管理方式的轉變。不是一種直接性處罰,而是在信息發佈平臺中,讓公眾和社會投資人通過公示的信息自行決定。“這種監管方式更接近市場化的監管。”
  醞釀企業黑名單制度
  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司長黃國梁指出,目前國家質檢總局正在抓緊制定質量失信“黑名單”管理辦法,將存在著主觀故意,嚴重違反產品質量相關法律法規的生產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並向社會通報,加強企業信用約束,加大企業失信成本。該辦法正在抓緊制定之中。
  “社會要求加大對質量違法企業懲罰力度的呼聲很高,建立‘黑名單’制度並向社會公開,對於違法違規企業有很大的威懾懲戒作用,對其他企業來說也是一種警示教育。”他說。
  另據瞭解,國家食藥總局也在制定抓緊出台“黑名單”的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不良信用信息,主要是嚴重失信的信息以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和“黑名單”信息的公開工作。
  該部門已經在嬰幼兒奶粉食品生產企業開展信用評級試點,探索建立“一戶一檔”信用主體責任追溯體系和“紅黑名單公示制”。
  國家食藥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指出,下一步對嚴重失信的食品藥品的生產經營者採取加大監督檢查,產品抽樣檢驗頻次,禁止企業責任人從事食品藥品相關生產經營活動等措施。
  此前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在各地開始實施企業年報公示制度的試點。從今年10月1日起,按照規定不在預定時間公佈企業信息,以及存在虛假,或者無法找到聯繫人等,將被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3年仍不改的將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馬夫指出,一般而言,企業公示年度報告和相應的信息,這對企業經營有利。目前試點的結果是,湖北遼寧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企業選擇了公示。
  “對於某些經營信息,有的企業公示了,我們的社會公眾就覺得這個企業肯定經營得不錯;你沒公示,可能資產狀況、納稅情況包括銷售情況等等一系列的情況,包括擔保的情況,不敢公示,別人就會對你的信用進行考慮。”他說。
  聯合懲戒黑榜企業
  馬夫也透露, 在國家發改委的牽頭下,各個部門也在構建這樣一個聯合懲戒的機制。
  這種聯合機制是,一旦企業被某部門的系統列入黑名單,則在其他領域將受限。
  據悉,《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23條已經規定,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標、土地出讓等方面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的企業進行限制和禁入,而且也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聯動的信用約束機制。
  馬夫解釋道,依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供應商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就包括有良好的商譽和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當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就屬於《政府採購法》里規定禁入的情形。
  21世紀經濟報道獲悉,一旦企業被列入到了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原先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不能再重新註冊企業,變為新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類似的情況,在藥品領域也存在。國家食藥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指出,下一步進一步加大食品藥品嚴重失信者的聯合懲戒力度。
  國家食藥總局也與有關部門聯合建立懲戒制度,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食藥監管部門,將聯合相關部門採取懲戒措施,在企業的登記變更、金融融資授信、政府招標採購、公開項目的申請、土地稅務、進出口業務等方面進行限制,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清華大學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天濤認為,企業違法違規,該接受何種處罰就接受相應部門的處罰。把名單公佈出來,造成企業信息的污點,這本身就可以對企業進行約束。
  “針對企業直接的違法行為,信息公示不可能只有黑名單,肯定也有相應行政處罰、民事責任來配合黑名單制度。”他表示。
(原標題:多部委制定企業“黑名單” 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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